统一专利法院

依然存在一件不确定的专利相关事项,即《单一专利协议》(UPA)和统一专利法院(UPC)的未来。

统一专利法院生效后,对于《单一专利协议》签署国而言,专利所有人为防止侵权、保护专利有效性和所有权,将可选择认证欧洲专利作为独立的单一专利。在《单一专利协议》签署国认证的现有欧洲专利将服从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除非专利所有人决定自己持有的专利退出新体系。

鉴于英国依然是欧盟成员国,统一专利法院只有获得英国、法国和德国的批准后才能生效。如果在英国退出欧盟前英国政府还未批准统一专利法院,那么统一专利法院只有获得意大利、法国和德国批准后才能生效。

英国政府即将完成确认生效的工作。在最近举办的关键利益相关者会议上,尽管英国退欧,对统一专利法院的继续推进仍获得强力支持。然而,对于忙于处理与英国退欧相关的众多问题的英国政府而言,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并不是当务之急。目前来看,统一专利法院于2017年生效的可能性不大。

尽管存在推迟的可能性以及围绕英国是否将加入统一专利法院体系的不确定性,专利所有人应考虑统一专利法院会对包括许可证在内的现有所有专利相关协议产生的影响,并决定他们参与统一专利法院的方式,或许可咨询现有许可证持有人。全民公投后,另一个需牢记在心的因素是,如果英国不加入统一专利法院,且当前的续展费提议得到保留,那么对统一专利法院的续展成本效益分析可能不太会令人满意。